在现代社会,从事新闻事业和服务于别的行业一样,都是一种职业行为。但是,另一方面,新闻传播工作又有其特殊之处。在西方,新闻记者常被称为“无冕之王”,而新闻媒介则被视为行政、立法及司法之后的“第四权力”。
尽管新闻工作者的队伍不可能纯洁无暇,新闻界也会曝出丑闻,但社会各界对新闻工作者还是信任的,正因此,新闻工作者应格外重视自己的职业荣誉。
《大庆晚报》记者刘为强拍摄于2006年6月23日的新闻图片《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获得当年由央视主办的《影响2006·CCTV图片新闻年度评选》。
央视颁奖晚会对话李小萌:你看你这张照片,在海拔四五千米的无人区,你和火车还有藏羚羊同时出现在一个时间和一个空间的几率有多大?刘为强:这个用摄影的语言说是一个瞬间,很短很短,因为藏羚羊这种生灵,它本身生性特别胆小,人离得很远的情况下,它已经跑掉了。我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是在前面挖一个掩体,半米多深的一个掩体,我在掩体中,上面盖上东西,所以藏羚羊才能“有幸”从我的对面冲到我的镜头跟前,实际上藏羚羊经过的时间大约也就是几秒钟,但是我在掩体中等了8天时间。李小萌:8天?刘为强:对。李小萌:8天,8天的意义是8个日夜吗?8个24小时吗?刘为强:几乎是8个24小时吧。央视
2008年2月18日。刘为强供职的《大庆晚报》编委利用互联网发布道歉声明。
《大庆晚报》在道歉声明中说:“本报摄影记者刘为强于2006年发表的《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一稿,在全国多家媒体转载,并获得中央电视台《影响2006》年度新闻图片铜奖。经查证核实,以及本人确认,为PS合成图片。本报特诚挚向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以及发表相关新闻图片的媒体致歉,并为由此而造成的恶劣影响,向摄影界及广大读者和观众致歉。”
《大庆晚报》有关负责人说,虽然刘为强参加中央电视台年度新闻图片评奖活动是个人行为,不是报社推荐的作品,但是报社也要负领导责任、教育责任和监管责任。《大庆晚报》在声明中表示,为了吸取这次的教训,维护媒体的公信力,报社目前作出决定:报社对摄影部副主任刘为强给予解聘处理,并取消所获荣誉称号。
二次世界大战胜利之后,由于联合国的成立以及教育水准的提高和大众交流技术与工具的快速的提升,在全球范围内讨论新闻道德已成必要。事实上,在20世纪50年代,即联合国成立仅仅5年后,联合国内就已经在考虑、讨论新闻人员在当代全球范围的使命及其责任。
新闻及出版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是《联合国》及《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尊崇与宣示的所有自由权利的试金石;因此,和平的增进与维护,必须靠新闻及出版自由。
当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经常自动努力保持最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履行道德义务、忠于事实,以及在报道、说明和解释事实中追求真理时,这项自由将获得更好的保障。
因此,这一国际道德信条,对所有从事新闻及消息采访、传递、发行和评论的人,以及对从事文字、语言或任何其他表达方法,描述当前事件的人而言,可作为职业行为的标准。
第一条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他们应当尽可能查证所有的消息内容,不应任意曲解事实,也不故意删除任何重要的事实。
第二条职业行为的崇高标准,是要求献身于公共利益。谋求个人便利及争取任何有违大众福利的私利,不论所持何种理由,均与这种职业行为不相符合。
任意中伤、污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抄袭剽窃的行为亦然。
对公众忠实,是优良新闻事业的基础。任何消息发表之后,假如发现严重错误,应立刻自动更正。谣言和未经证实的消息,应加指明,并作正当的处理。
第三条唯有符合职业原则和尊严的任务,才能指派给报业及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以及参加新闻事业的经济与商业活动人员承担。
发表任何消息或评论的人,应对其所发表的内容负完全责任——除非在发表时已明确否认这种责任。
个人的名誉应予以尊重,有关个人私生活的消息与评论,可能损及个人名誉时,并非有助于公共利益,而仅仅是迎合公众好奇心理者,则不应该发表。如果对个人的名誉或道德人格提出指控时,应当给予答辩的机会。
关于消息来源,应慎重处理。对暗中透露的事件,应当保守职业秘密;这项特权经常可在法律范围内,作最大限度的运用。
第四条描述及评论另外一个国家事件的人,有责任获得有关这一个国家的必需知识,确保自己作出正确、公正的报道和评论。
第五条本道德信条的根本原则是:确保对职业道德忠实遵守的责任,落在从事新闻事业者身上,而不是由任何政府承担。因此,本道德信条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政府可以任何方式加以干涉,并强制新闻界遵守其中所列举道德义务的理由。
此项国际宣言,经正式公开宣布为从事新闻采访、传递、发行与评论者,以及从事事件之描述者的职业行为标准
二、为履行这一责任,新闻记者要维护两项原则:忠实收集和发表新闻的自由,及公正评论与批评的权利。